为加强基层党建建设,我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组织员各1名,具体招聘方案如下:
一、招聘人数及条件
(一)招聘人数及岗位说明
专职组织员1名,主要负责基层党务工作。
(二)招聘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;
2.能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,党性强、作风正,工作上服从组织安排;
3.中共正式党员。
4.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,学士学位证,汉语言文学、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专业优先;
5.年龄40周岁以下(即1983年6月25日之后出生),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。
6.有以下情况之一的,不得报考:
(1)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
(2)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;
(3)近3年内,在全国机关、事业单位招录(聘)考试、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;
(4)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、纪律审查,或者涉嫌犯罪,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;
(5)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;
(6)法律、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。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3年6月25日。
二、招聘程序
1.报名时间:2023年6月25日至6月30日(工作日上午9:30-11:30,下午14:30-18:00)
2.报名地点: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道办事处B202党建工作办公室(黄埔区南湾大街31号宝夏花园内,夏园地铁站、夏园BRT站均可直达)。联系人:罗小姐,联系电话:020-82066496。
3.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:
(1)《黄埔区穗东街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》;
(2)党员证明(2023年开具,需包含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入党时间、转正时间等信息)
(3)居民身份证以及户口簿(均需原件及复印件,原件用于核对);
(4)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、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、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》(均需原件及复印件,原件用于核对);
(5)小一寸证件照片1张;
(6)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需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材料,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。
4.注意事项:本次招聘原则上只接受现场报名,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前来,请联系020-82066496。
三、录用方式
(一)笔试
笔试采取闭卷方式,满分100分,合格分数为60分(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)。
(二)面试
每个岗位按拟招聘人员数与面试人员数1:5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。
(三)考试综合成绩
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、面试成绩按4:6比例合成,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。
(四)体检
将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列,按照招聘岗位与考察人员1:1的比例,确定人员名单并通知其本人自行选择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。体检标准按照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(试行)》执行。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,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,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。
(五)考察
重点了解考生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、违法违纪等各方面情况,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,考察不合格的,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。
四、待遇和管理
按照《黄埔区委组织部 广州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关于印发<黄埔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基层党建工作队伍的实施意见>的通知》进行管理。录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一年,若服务期限低于一年,两年内不能报考我街所有岗位。考生成绩自公示结束之日起半年内有效。期间当街道出现岗位空缺情况,可结合岗位要求、经双方协商后从本次应聘者中依次递补。
五、递补
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,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:
(一)拟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;
(二)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;
(三)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;
(四)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;
(五)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。
本公告未尽事宜,由黄埔区穗东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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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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